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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赤水市法院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此次庭审没有书记员参与记录。
“本案庭审将以录音录像方式替代法庭记录,以无书记员庭审方式开庭审理,当事人是否同意?”
“同意。”
开庭前,主审法官就此次开庭采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记录的方式向当事人进行了说明。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之后,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正式开庭进行审理。
整个庭审过程录音录像,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庭审结束后,录音录像系统关闭,记录即自动生成,随后以光盘刻录音频、视频文件,附卷入档。
据悉,下步工作中,遵义市两级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庭审记录改革,推进“无书记员”庭审模式在全市法院的全面应用。(记者 杨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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