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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有关规定,现就位于澄海区溪南镇新美路“内洋片”一宗地块调整规划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澄海区溪南镇新美路“内洋片”。
二、实用地面积4962.7㎡(折合7.444亩)。
三、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
四、根据《澄海区溪南镇三二四国道西侧、金山路两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宗地块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拟为:1.0≤容积率≤3.5、30%≤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
五、依据《关于提高我市工业用地容积率管理意见的函》(汕自然资函[2022]59号)要求,该宗地块容积率拟调整为不小于3.5(容积率≥3.5)控制,其他规划条件按《澄海区溪南镇三二四国道西侧、金山路两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附图:下岱美经联社工改工用地现状测量图
来源: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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